全校各单位:
按照国务院公布的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规定,清明节全体公民依法享受1天的假期。我校2015年清明节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安排放假。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
4月4日至6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月5日为法定节假日且周末,4月6日补休。
二、放假值班事项
1.行政带班人员值班职责
(1)做好信息的上令下达、下情上报工作;
(2)检查安全保卫、供水供电、医务、食堂等相关部门值班人员和 辅导员的工作情况;
(3)接待来访者;
(4)接收、转寄信件;
(5)及时处理校内突发事件;
(6)做好行政值班记录和交接。
2.行政值班时间
湖前校区 当天早上8:00—次日早上8:00(24小时);
潘渡校区 当天早上9:30—次日早上9:30(24小时)。
3.行政值班地点
湖前校区:3#-504,潘渡校区:学生食堂附属楼201室,其余在各自岗位。
4.联系电话
(1)湖前校区 值班室电话:87716674 传真:83517313 保卫处:87713240
(2)潘渡校区 值班室电话:26295166
(3)教育厅 值班室电话:87870590
(4)陈 武:13338292623 张 杰:13805096296
郭锦辉:13960928828 刘勇平:13599447889
5.值班表
领导带班
时 间
4月4日
4月5日
4月6日
杨忠祥
胡新平
湖前校区
行政带班
柳琼华
章月萍
王瑜
后
勤
处
医
务
室
昼
武书华
连丽贞
夜
保卫处
郭锦辉
刘建华
林志雄
潘渡校区
黄宁峰
李晓佳
江速勇
罗盛球
黄晔
魏定荣
注:辅导员值班另行安排
放假期间,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制度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稳定工作。后勤管理处安排食堂、水电科人员值班,确保食堂、水电正常运行。各系要妥善安排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,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,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
2015年3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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